2017年12月26日,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局发布重要通知,具体内容如下:
北京辖区各私募基金管理人:
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,北京证监局负责北京辖区私募投资基金行政监管工作,目前监管业务处室是打非处。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《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》的相关要求,注册地在北京市并已完成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,需在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打非处取得联系。
鉴于北京辖区私募基金管理人众多,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:
1.请下载并填写《北京地区私募基金管理人诚信合规经营倡议书》(见附件)。
2.上述材料请通过电子邮件(邮件名称以公司全称命名)向我局报送:
(1)辖区内证券类、其他类私募基金管理人报送至邮箱jiaruo@csrc.gov.cn;
(2)辖区内股权、创投类私募基金管理人报送至邮箱licl@csrc.gov.cn;
在此,我局呼吁辖区内私募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》以及《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依法合规经营。
请北京辖区内各公司相互转告周知。
联系人:北京证监局打非处 付永峰 010-88088309
附件:《北京地区私募基金管理人诚信合规经营倡议书》
北京证监局
2017年12月26日